先说结论: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10月12日发布的市监食检发〔2026〕124号通报称,近期组织监督抽检1,940批次样品,检出52批次不合格。它是对所列样品和检验项目的通报,不等于所有同类食品、所有品牌或所有批次都不合格。消费者核对时应把产品名称、标称生产者、销售渠道和具体检验项目一起看。
这份通报说了什么
通报文号为市监食检发〔2026〕124号,成文日期为2026年10月11日,发布日期为10月12日。总局说明,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;抽检结果可在其公布的查询入口检索。附件按饮料、调味品、酒类、糕点、粮食加工品、速冻食品、蔬菜制品、餐饮食品等类别列出样品信息。
“不符合国家标准”与“不符合标签标示”不是一回事
通报前两项给出了一个重要区别。楷式梵食品店销售的金银花炖雪梨饮料,通报称山梨酸及其钾盐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;甄满分销售的黑松露白灼汁,苯甲酸及其钠盐检验值也被描述为符合国家标准规定、但不符合标签标示要求。另一些条目则明确写明某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或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。阅读时不能把这些不同判定合并成一个模糊的“有毒”结论。
例如,某添加剂的实测值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比较,回答的是该项目是否符合相应国家限量;与产品标签标示比较,则回答产品实际情况是否与该产品自己的标示相符。具体适用要求取决于产品和检验项目。消费者可以记录通报采用的原句,再查看附件或原始抽检结果,避免自行把“标签不符”改写成“超过国家限量”。
购买者如何核对一条抽检信息
- 先确认食品名称、类别和销售渠道是否与通报条目相同;商品名字相近不代表是同一产品。
- 对照标称生产者、委托生产信息、经销者或店铺名。通报常同时列出销售方和标称生产企业,不要只凭店铺名认定生产来源。
- 记录具体检验项目及判定用语,区分“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标签标示”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”与“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”等不同情况。
- 查看附件和国家抽检结果查询入口是否有批次、规格、生产日期等进一步识别信息。通报正文未给出的字段不要自行补造。
- 若手中的商品与公告描述疑似相符,保存包装、订单和发票,联系销售平台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具体批次及处置;单凭同一品牌或品类不能确认样品身份。
怎样理解52批次与1,940批次
52÷1,940约为2.68%,但该比值只是本通报“检出不合格批次/本次抽检批次”的简单计算。它不能直接解释为中国市场食品总体不合格率,也不能在不知道抽样设计、品种构成、地区和渠道的情况下用于比较品牌或判断某个产品的个体风险。不同批次的检验项目也不同;总数本身不替代逐项阅读结果。
信息来源与限制
原始来源: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5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(市监食检发〔2026〕124号)。总局列出的查询入口为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。本文是对公开通报阅读方法的整理,不是对未列产品的安全评价;购买、投诉或处置前应核对公告附件及当地部门的最新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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